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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帐公司相关法律条文重庆收帐公司相关法律条文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履行,不受逮捕,禁止不合法拘禁和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或者约束公民的人身自由。”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则: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者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掠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凌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成心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成心人罪】的规则科罪处罚。 为索取债款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罚。 本文由重庆收帐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