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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帐公司​应对第二大妨碍:缩短周期,留存催收记载

重庆收帐公司应对第二大妨碍:缩短周期,留存催收记载

法律规定,应收款案子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债款到期后,三年未催收、催要,被告能够在诉讼中以诉讼效作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假如您做到以下两点,会有许多优点,比如

①缩短回款周期,在债款到期三年内回款;

②保存催收记载,诉讼时效能够中止。也就是说,在债款到期后的三年,假如进行催收,诉讼时效会中止,从催收之日起从新起算三年。假如债款人在三年内曾支付该笔应收款,或者债权人保存催收证据(如快递催款函、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载等等),诉讼时效都能够从最后一次催收起重新起算三年诉讼时效。

本文由重庆收帐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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