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婚姻调查合法吗?
重庆婚姻调查合法吗?
在刚过去的七夕节中,最忙碌的除了卖花的,还有许多的“婚姻调查员”们,这些人多是受夫妻其中一方的委托,对另一方有无外遇进行调查。可是这种手段所获取证据能被法庭认可吗?
“婚姻调查员”的性质其实就是私人侦探,其身份是我国所禁止的,是不合法的。而在我国,早在1993年,公安部就下发了《公安部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等民间机构。
一般而言,婚姻调查员在进行调查的时候除了跟踪偷拍之外,还会向银行、通信、房管等部门采用一些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信息。如果私家侦探涉嫌非法获取、非法收买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那么此行为就是在犯罪,即构成了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且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利用窃听、窃录等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离婚时向对方索要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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