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追债公司“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法,以到达追回债务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长处:1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联系;作为应急手法,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依据。
(3)使用范围:1一向坚持事务来往且联系较为密切的;2债权债务联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3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归还能力的;4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涣散;5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本文由重庆追债公司整理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豆瓣
账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