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子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别离处理:
(一)双方均建议房子所有权而且赞同竞价获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建议房子所有权的,由评价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子作出评价,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建议房子所有权的,依据当事人的请求拍卖房子,就所得价款进行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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